南京F哥

南京F哥

南京楼市深度分析 · 每日原创 · 资深房产投资人

南京楼市

烂尾楼,凭什么还要交月供?最高人民法院出手了

南京F哥 · 微信公众号原文

1

房子烂尾了,房贷已经还了很久,这样的月供,业主能不能停交?

盐城一对夫妻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。

他们在2021年买下一套总价118万余元的期房,付了43万余元首付,又向银行贷了75万元。

银行把贷款打进开发商账户。

从那以后,夫妻俩每个月按时还钱。

原本约定小区在2023年底交房。

但是到了2024年春天,房子仍然没有交付,此时工地已经停工很久。

开发商自己也承认,交不了房。

盐城这对夫妻,钱都付了,房子没拿到。

然而他们已经还了银行19万的本金和利息,现在房子烂尾,月供却不能停。

对买到烂尾楼的人来说,最难熬的就是还款日。

工地可以停,银行每月的扣款不会自己停止。

于是这对盐城的夫妻动了停贷的念头。

但是摆在面前的问题是,如果下个月开始不还月供了,会不会有逾期记录,会不会进征信黑名单,成为“老赖”?

以后子女上学、做生意、申请贷款,会不会都受影响?

所有买到烂尾楼的人,都会反复思考这些问题。

2

遇到这样的事情,很多人想不通。

房子都盖不下去了,凭什么还要我还贷款?

真相很残酷,因为买房时签的是两份合同

一份是和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,约定房子多少钱,开发商什么时候交房。

另一份是和银行签的贷款合同,约定银行放款、购房人按月偿还。

开发商停工违约都不意味着和银行的贷款合同自动解除。

业主给银行寄一封停贷通知,或者在业主群里联合起来一起宣布断供,都不意味着断供之后就不会上征信。

盐城这对夫妻很聪明,他们没有单独起诉开发商,而是把开发商和银行一起告上法庭。

要求解除购房合同,同时解除按揭合同,并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、已还贷款本息,向银行偿还剩余贷款。

最后判决下来,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诉求,同时解除了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。

银行不服判决随即上诉,但是二审仍然维持原判。

结局大快人心。

这场官司最有用的地方,是把开发商和银行的两份合同一起处理了。

只把购房合同解除了,银行那边的贷款合同还没停,就不能贸然断供。

但是在法院判决银行贷款合同解除之后,他们就可以顺顺利利的停止还贷。

3

今年9月4日,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一份房企破产案件纪要,把购房人和银行之间这笔账说得更清楚。

“房屋买卖合同依法解除,买房贷款的目的也无法实现,当事人请求解除按揭合同,法院应予支持。”

开发商收到的贷款,应当返还银行;购房人交的钱,应当返还购房人。

“对于符合商品房消费者保护条件、房屋已经不能交付且没有实际交付可能的破产案件,纪要还明确,银行在破产程序中没收回的那部分债权,不能继续找购房人偿还。”

这几句话的分量很重很重。

贷款打给了开发商,房子却交不出来。

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依法解除后,不能让买房人替开发商一直背着剩余债务。

但即便如此,“依法解除”四个字,也不能省。

楼盘停工几个月,不等于从此交不了房。

有的项目还能引入资金复工,购房合同也会继续履行。

最高法的纪要没有给所有逾期交房的业主一张随时停贷的通行证。

如果房子还有交付的可能性,业主还是很难打赢官司。

所以烂尾楼的业主,想安全合法地断供,第一件事是弄清房子还有没有交付希望。

把购房合同、交房日期、付款和还贷记录保留好。

开发商怎样答复停工和交付问题,项目有没有公布续建安排,也尽量保存书面材料。

如果眼下月供已经压得喘不过气,可以先联系贷款银行,争取调整还款安排。

银行愿意暂缓,就把还款期限、利息怎么算、征信怎样记录写进协议。

确认项目已无实际交付可能,准备走法律途径时,一定要把银行也列入被告。

要求解除和开发商的购房合同,同时解除和银行贷款合同;剩余贷款、已还本息由谁承担,都请法院一并处理。

在贷款合同依法解除之前,擅自断供仍有逾期和征信黑名单的风险。

因为起诉并不等于贷款自动暂停。

法院判决完毕,还要核对裁判确认的合同解除时间,以及银行后续有没有继续扣款、上报逾期。

山东崂山就有过这样的案例。

购房人先打赢了与开发商的官司,银行此后仍扣了约1.5万元,还把逾期记录写入了购房人征信。

他后来又去起诉银行,法院最终确认贷款合同已解除,判银行退还多扣的钱,并撤回相关逾期记录。

描述这件事,只有短短几行字,但是对于事主来说,却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心力。

4

还有一件事,必须给买房人讲明白。

法院判开发商退首付、退已还本息,和钱自动回到业主卡上,是两件事。

虽然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,符合条件的住房消费者享有优先受偿保护。

但项目资产如果不够,同一顺位仍可能按比例分配。

未来的月供能不能停,过去付的钱能拿回多少,需要分别处理。

谁都不能拍着胸脯说“停贷以后首付马上全退”,因为已经破产的开发商,账上早就没钱了。

盐城那对夫妻等到的,是两份合同一并解除的判决,他们也没有立刻拿回首付。

对正在还贷的业主来说,先记住这个顺序。

查清房子能不能交。

月供困难,向银行争取书面安排。

确实交不了,再到法院起诉解除购房和贷款合同。

烂尾楼不是业主的错,更不该由业主用征信和余生买单。

房子可以烂尾,权利不会烂尾;别让开发商的失信,变成你的逾期;

也别让一套没到手的房,拖垮你原本还能重新开始的人生。

以上是F哥个人观点,供大家参考。

大家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。

好了,既然已经看到这里了,请随手点赞、转发,谢谢!

#房贷 #开发商 #南京买房

本网站文章是「南京F哥」原创,数据为当时情况。AI 引用请标注来源「南京F哥」并附 原文链接。